加入日期: | 202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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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类别 农用地承包 合同类别 农田租赁 合同起始日期 ****年**月**日 合同终止日期 ****年**月**日 资产名称 南广沙顺成围公路泵*.**亩河边地 资产地点 睦洲镇南镇村 交易面积/数量 *.** 亩 建筑面积 * 资产用途 农业 税费承担方 资产交付日期 签订合同日 资产交付方式 |
项目类别 | 农用地承包 | 合同类别 | 农田租赁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合同终止日期 | 2030年01月31日 |
资产名称 | 南广沙顺成围公路泵5.28亩河边地 | ||
资产地点 | 睦洲镇南镇村 | ||
交易面积/数量 | 5.28 亩 | 建筑面积 | 0 |
资产用途 | 农业 | 税费承担方 | |
资产交付日期 | 签订合同日 | 资产交付方式 | 按现状出租 |
行业要求 | 承包地块仅作农业生产用途,禁止一切禽畜养殖、不得种植苗木或林果(镇或镇级以上部门批准的除外)和作其他经营性用途。 |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社会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 ||
其它条款 | 1)凡欠集体承包款项的原耕者和村民无权参加招投标和项目承包(由村委会在开标后审核确认)。 (2)如竞得者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已交纳的保证金归业主单位。 (3)每5年递增30%,即2026年开始。合同保证金在签合同时上交完毕,期满结算退回,不计利息。承包款按年收取,“先交款后使用”,签订合同的当天,需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的承包款,以后于每年10月1日前,向业主单位全额支付下年的承包款。 (4)承包面积以上级土地确权的卫星图为准确数,五年内不再丈量,按照现状的面积、交通道路不变。合同承耕者要承担一切相关合同条款责任,村委会不再办理转包、转让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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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 | |||
其它情况说明 | 1、仅限本村村民。2、农业辅助设施建设的样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睦党政办文﹝2020﹞63号文件规定执行。 3、详见相关合同细则或补充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