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保税区实际情况,开展江津综合保税区所在辖区内约18平方公里范围区域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包括风险源辨识与分析、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价、近远期安全规划、布局安全性分析、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管理等。
(二)成果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交,交付物包括:纸质评价报告6份,电子文件光盘2份。
(三)踏勘现场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项目时限要求,倒排工作时序,要求时间安排合理、紧凑,内容具有科学性、可行性,能够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