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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湖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道路 施工招标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26
截止日期:2021.02.08
招标业主: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 徐圩湖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胡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由示范区经复(****)**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湖产业配
关键词: 道路 施工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徐圩湖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胡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由示范区经复(2020)6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湖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228国道以西、徐圩湖以东、疏港大道以南、支二路以北,4条新建道路总长约2.93千米,其中,支一路(228国道-支七路)长949米,宽30米;支二路(支四路-支二路)长528米,宽16米;支四路(228国道-支七路)长934米,宽20米;支七路(疏港大道-支一路)长520米,宽20米,同步实施给排水、交安等配套工程;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3招标控制价:4922.653752万元 ;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3月1日(开工时间以递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10个工作日起计算);道路工程需7月31日前完工,桥梁工程需在8月31日前完工,开工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议并签字确定的节点工期,同样作为合同工期的组成部分。

2.1.5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新建三条道路总长约1.8km,其中支一路长0.625km,宽30m,支四路长0.605km,宽20m,支七路长0.52km,宽20m,其中支七路包含长120m简支桥梁,同步实施排水、交安等配套工程详见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2)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的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个合同额在38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或道路综合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为准)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等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综合、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均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b.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

d.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

4.5项目负责人***

4.6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1月27日至 2021年02月1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02 0815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 法人面谈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可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7.2本工程响应《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连建管【2020】48号文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管【2020】47号文。

8.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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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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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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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中心                                    中心425室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65 

联 系 人***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0518-8225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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