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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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宜宾千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金秋湖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拟采购******金秋湖镇**村沿河公路硬化工程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 |
关键词: | 公路 政府 路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白塔村沿河公路硬化工程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01月2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二、代理机构名称:宜宾千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347.7645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拟采用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七)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八)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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