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6 |
---|---|
截止日期: | 2021.02.24 |
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Package":"/**/**","IsHtml":"*","HTMContent":" ***民政局精神病院****年-****年日用品及五金交电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2021年-2023年日用品及五金交电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2001D08N5255)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2023年日用品及五金交电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001D08N5255
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日用品及五金交电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8,4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日用品等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日用品 |
一批 |
人民币600万元 |
2 |
五金交电材料 |
一批 |
人民币24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参与单个或者多个包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1个包组的中标人。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货物
5.品目类别:A9901其他货物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2018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如②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或声明)。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⑤⑥出具声明函,详见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出具声明函,详见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进行现场领购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4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注: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招标文件:https://zbfile.zhaobiao.cn/resources/styles/v2/jsp/bidFile.jsp?id=2015059137
委托协议:https://zbfile.zhaobiao.cn/resources/styles/v2/jsp/bidFile.jsp?id=201505911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