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5 |
---|---|
截止日期: | 2021.02.10 |
招标代理: |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木渎镇人民政府关于防疫物资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WZ-T-***。 项目名称:防疫物资。 采购方式:竞争 |
项目概况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1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WZ-T-001。
项目名称:防疫物资。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防疫物资。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只 |
500000 |
2 |
医用N95口罩 |
只 |
25000 |
3 |
医用防护服 |
套 |
4000 |
4 |
医用乳胶手套 |
双 |
10000 |
5 |
免洗手凝胶 |
瓶 |
3000 |
(2)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12小时免费服务热线,并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期(自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上述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并提供免费非人为原因损坏更换服务。
(3)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2月10日之前供货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含: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1年1月28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政府采购CA办理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2)咨询QQ:2558306013。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1日10:00时起至10: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
时间:2021年2月1日10:3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1日10: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1〕19号)的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具体采购执行单位为木渎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