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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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4 |
招标代理: |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级人民法院富士通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中级人民法院富士通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年,服务时间三年; 三、 |
关键词: | 空调 |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富士通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富士通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年,服务时间三年;
三、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或制冷设备维修(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6.单位负责人***
7.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谈截止后1小时的时期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竞谈将被认定为竞谈无效。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http://www.jsgsj.gov.cn:58888/ecipplatform/noticehtml/InformationNotice.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法院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七、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八、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整;开标地点: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9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十、、磋商文件300.00元/份,该磋商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