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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运行环境专项检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2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标志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25
截止日期:2021.01.30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运行环境专项检查 ****-BZBXJC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运行环境专项检查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对****
关键词: 标志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2021年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运行环境专项检查

2021-BZBX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运行环境专项检查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21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管护质量、涉路运行环境专项检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常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性检查项目以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接管养的现有国道、省道为检查对象,对十三五已经接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指路标志和全市交通标志标线(包括已经交工但没有竣工的路段以及正在实施但没有中断交通的养护改善工程路段)。检查内容包括:对已接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指路标志和市域范围的每条路段平面交叉口标志标线设置与管护状况;对国道与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道路交叉口标线渠化、标志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标志、标线的夜间安全保障功能、特别是可视性进行检查;对搭接、桥梁、弯道、下穿、上跨、集镇段等典型路段标志标线设置管护与完善情况,并按照省中心的检查评分要求,对各辖市区标志标线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成果报告两份。检查段落明细详见招标文件,检查程序和标准依据苏交公安监〔2020〕237号“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安全监督检查程序和标准(试行)”、“2019年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维护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涉路运行管理评定标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标段号为2021-BZBXJC,主要工作内容为按上述项目概况所述检查内容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检查及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对全年标志标线维护做专项分析点评,协助发包人做好专项维护培训,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检查报告等。

计划工期:1年,具体检查时间及成果报告提交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②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为公路)(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③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咨询或检查服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为准)

④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其他咨询服务)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⑤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无行贿承诺书。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咨询或检查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总数不少于5名(含项目负责人***

④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或2020年11月-2021年1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

邮政编码:213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邮政编码:213022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预约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30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1年2月22日,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6)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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