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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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4 |
招标代理: |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受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现对其“***健康科普布展项目”实施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健康科普布展项目 *、项目编号:ZJZCFS-(****)商字第****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 |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健康科普布展项目”实施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健康科普布展项目
2、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042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12-1236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5万元,最高限价为1919421.0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镇江市健康科普布展项目,地址位于镇江市疾控中心一层,布展面积475.2m2,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基础装饰、美工展陈、电气、弱电、多媒体设备。(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50 个日历天。
8、单位负责人***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2、布展资质: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或者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磋商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另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6、联合体须共同满足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6条的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我公司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及附件。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2134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郭春燕 联系电话***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2月4日9:30 (北京时间);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2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2月4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52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