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5 |
---|---|
截止日期: | 2021.02.23 |
招标代理: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微半导体加速器二期项目电梯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恒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微半导体加速器二期项目已被**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 批准文号:徐开经发备【****】***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 |
关键词: | 电梯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微半导体加速器二期项目电梯工程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徐州金恒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微半导体加速器二期项目 已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 批准文号:徐开经发备【2019】23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电梯投标。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庙山路北侧,刘荆路西侧
3.2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575万元
3.3 招标范围:全部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电梯井道内照明维修插座、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共 23 部电梯,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清单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4 要求工期:工期为 60 日历天,自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完毕。
3.5 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
B、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 万元),须有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品牌电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大于2亿元人民币(含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
C、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当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投标申请人电梯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当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3 电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 项目负责人***
5.4.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5.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5.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及标准参照或相当于:日立、东芝、迅达、富士达、天津奥的斯、奥的斯机电、三菱、上海三菱、通力、蒂森克虏伯品牌。
5.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自由格式报文形式的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财务室地点。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注意:
受益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益人地址:***
咨询电话:***
6.4 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开标前投标人可扫描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 xzjkqjbhba@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备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不明确,请拨打电 话:***
6.5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壹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5217356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9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0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1年1月25日至 2021年2月23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1 年2月23日 9 时 30 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1年1月29日 17 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2月23日 9 时 30 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价 60分
(二)技术响应: 20分
(三)售后服务 10分
(四)安装及调试 5分
(五)投标人业绩及商务响应 5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2.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张希望 电话:***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马璇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