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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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类别 农用地承包 合同类别 鱼塘租赁 合同起始日期 ****年**月**日 合同终止日期 ****年**月**日 资产名称 “雁报晒地塘”鱼塘 资产地点 下沙村 交易面积/数量 *.** 亩 建筑面积 * 资产用途 农业 税费承担方 资产交付日期 ******** 资产交付方式 行业要求 仅用于 |
项目类别 | 农用地承包 | 合同类别 | 鱼塘租赁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1年06月01日 | 合同终止日期 | 2029年12月31日 |
资产名称 | “雁报晒地塘”鱼塘 | ||
资产地点 | 下沙村 | ||
交易面积/数量 | 1.40 亩 | 建筑面积 | 0 |
资产用途 | 农业 | 税费承担方 | |
资产交付日期 | 20210601 | 资产交付方式 | |
行业要求 | 仅用于水产养殖生产经营活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社会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不能拖欠集体款项。 | ||
其它条款 |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不能在塘基上种植任何高杆植物,如需在塘基上搭建临设,需经甲方审批同意,在建或已建成的临设若经上级部门认定需要拆除的,中标方无条件服从且招标方不作任何补偿,鱼塘排水(干塘)需要向甲方申报,待其批准后排放,严禁抽排底泥。 2.中标方如有意向养殖禽畜则必须向当地畜牧部门了解知悉承包范围是否为禁养区,如若不是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养殖。承包期内,如违反相关文件要求养殖的,招标方有权处理承包范围内的禽畜且不做任何补偿。 3.中标者无条件允许旧承包者在合同生效起15日内清理承包范围的所有地上附着物。 4.承包款每3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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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 | |||
其它情况说明 | 1.中标者不可退标,亦不能退落第二标,如确实要退标的,招标方没收保证金,另行再投标。 2.中标者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要签订承包合同,否则作退标处理。合同签订时先交承包款和押金(以最后一年的承包款为标准)后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