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人名称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供电段
二、比选人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西路19号
三、比选项目资金来源及比选控制金额
达州供电段2021年机动车委外维修保养项目,资金来自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供电段管理的运营资金,本项目拟委外维修保养预计总价为30.4万元(含税13%)。委外维修涉及的总成件及零部件到场后由甲方现场验收,总成件及零部件必须与承修的机动车所使用的原件相符。比选人为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供电段。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维修保养单位比选。
四、比选项目介绍
4.1达州片区26台机动车的维修保养,其中客车2台(17座1台、14座1台)、工程抢险车9台(12座6台、11座1台、9座2台)、皮卡7台(5座)、货车3台(5座厢式货车2台、5座平板货车1台)、小汽车4台(7座3台、5座1台)、发电电焊两用车1台(3座)。
4.2比选范围:达州片区
4.3计划工期:2021年02月01日至2022年01月31日
五、参选人的资质标准
5.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或者备案登记表。
5.3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六、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2月1日09时00分前交达州供电段财务计划科计划主管
七、比选开标时间
2021年2月1日09时30分
八、比选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西路19号达州供电段会议室
九、比选要求
比选单位需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并完善相关资质审核。
十、比选评审办法
1.采用经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最低比选价法。
比选委员会通过对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合格,报价低于比选标的限价且为最低报价者为中选人;若第一次报价均高于比选标的限价,则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低于比选标的限价且为最低报价者为中选人;若第二次报价均高于比选标的限价,比选人公布标的限价,参选人再进行第三次报价;第三次报价低于比选标的限价且为最低报价者为中选人,若第三次报价也都超过比选标的限价,则选择最低报价单位进行价格谈判,谈判价格最低且在比选标的限价以下者为中选人(谈判无果或是高于比选标的限价的,另行邀请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比选)。
十一、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
1.达州供电段设备科负责办理比选后的合同签订、组织实施、维修保养数量,设备科负责组织验收、异议处理等工作。
2.中选单位在比选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达州供电段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廉政合同、资金安全监管协议。
3.中选单位必须按照维修保养标准及站段要求,保证维修保养质量,按照站段要求按时开展并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设备科办理结算。
5.维修保养完成后,经达州供电段设备科确认后,再由财务进行费用的支付,每次需扣留维修保养价 3% 的费用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如无维修保养质量或更换后的零部件所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及人身事故问题,则在下一次支付中统一支付上一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十二、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奇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