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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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刑侦大队 |
招标代理: | 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ht*{font-size:**.*pt;line-height:***%;font-family:\"微软雅黑\";}.ht-body{font-size:**.*pt;line-height:***%;font-family:\"微软雅黑\";}.ht- |
项目概况 编号896-12刑侦大队视频侦查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2-08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 便携式GPS/基站信息采集仪 | 详见采购需求 | 4 | 套 | 98000 | 392000 |
2 | 雷达显示设备 | WIFI雷达 | 详见采购需求 | 4 | 套 | 30000 | 120000 |
3 | 录像编辑设备 | 非线性编辑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套 | 98000 | 98000 |
详见附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个月指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无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递交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创前海中心NH1栋1510房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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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南中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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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