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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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7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招标基础信息 编号:CZX-ZB-****-**** 标书号:****-**** 招标单位:**金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招标类别:废旧物资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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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置 | 处置服务 | 无 | 150 | 吨 | 电汇 | CZX1 |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无 | 13% (增值专票) |
报价要求:
1. 该批废旧物资约150吨(以实际装车过磅为准),除个别固定资产设备外,大部分为甲方生产线检修拆下的废铁,部分含水泥浇注料,以实物查看为准。乙方需对甲方指定的废旧物资进行整体收购,不得任意挑选,双方议定的吨单价为打包收购平均价格,废铁过磅时需包含水泥浇注料等废弃物一起过磅。 2. 鉴于该招标报价为废旧物资包含水泥浇注料等废弃物一起过磅、整体收购平均吨单价报价,为避免合同执行过程纠纷,需投标方实地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吕强,联系电话*** 3.投标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天津市和甲方地方政府以及甲方公司新冠疫情防疫规定,报名报价时应已充分考虑疫情不确定性,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或执行中不得以疫情影响或防疫规定为由,中断合同签订或执行,出现此情况,属投标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 乙方自行负责拆卸、装车运输,并负责物资存放场地清扫干净。 5. 投标人投标前须电汇缴纳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时上传汇款凭证,否则报价无效;甲方评标后,未中标单位资金7日内返还原汇款账户;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5日内与甲方签订处置收购合同,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废旧物资现场回收,合同执行完毕后7日内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未按约定期限履约(未签合同或未实际回收以及仅部分回收,遗留需一起过磅的水泥浇注料等废弃物),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均无利息。
附件:
投标知情承诺书
本人 受 公司委托,对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待处置废旧物资存放场地于2021年1月 日 时 分进行实地踏勘,甲方接待人:设备部 。 本人已充分知晓本次招投标规定,该批废旧物资需进行整体收购,不得任意挑选,双方议定的吨单价为包含水泥浇注料等废弃物一起过磅、整体收购平均吨单价,水泥浇注料等废弃物个别部分压在其他废铁堆下方不可见情况本人已知晓,吨单价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水泥浇注料等废弃物重量不确定性,招标预估总吨位供参考,需依实物过磅为准。 本公司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遵守天津市和甲方地方政府以及甲方公司新冠疫情防疫规定,报名报价时已充分考虑疫情不确定性,若本公司中标,在合同签订或执行中不以疫情影响或防疫规定为由,中断合同签订或执行,出现此情况,属我方违约,投标保证金同意不予退还。 若本公司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废旧物资现场回收,未按约定期限履约(未签合同或未实际回收以及仅部分回收,遗留需一起过磅的水泥浇注料等废弃物),缴纳的保证金同意不予返还。
公司 2021年1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