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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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5 |
招标代理: | 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受***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委托,对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消防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故居 |
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2日
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嘉禾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委托,对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消防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消防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嘉财采计【2021】6 号
委托代理编号:CZZY-CG202101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841558.71元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湘南起义旧址群-中共嘉禾南区支部活动旧址(萧克故居)消防改造 |
1 |
批 |
841558.71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3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3人:项目负责人***
2.4拟派项目负责人***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6.1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家的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满足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配的相应工作内容具备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1年01月29 日17:00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磋商邀请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所有资质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及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到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
2、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 05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02月 05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嘉禾县自然资源局一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1、采 购 人:嘉禾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