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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月兔广场周边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大井头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发包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22 标签: 江西省招标 上饶市招标 监理招标 广场招标 公园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22
截止日期:2021.01.27
招标代理: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上饶市
内 容:**区月兔广场周边城*更新工程项目—大井头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发包公告 *****区*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区月兔广场周边城*更新工程项目—大井头公园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发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的概况: *、发包单位:*****区*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关键词: 监理 广场 公园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丰区月兔广场周边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大井头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发包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广丰区月兔广场周边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大井头公园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发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的概况:

1、发包单位: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广丰区月兔广场周边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大井头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3、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广丰区老县政府南侧;

5、建设规模:大井头公园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及地上公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6、监理费取费:监理费暂定为20万元(监理费用按项目中标价1%计算,具体以签订合同金额为准,监理费计算超出20万元时按20万元金额包干)。

二、发包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监理工作。

三、承包人资格条件:

具备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外埠来赣承包单位应在江西人防办公室进行进赣备案并提供进赣备案表等相关证明;并在广丰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服务类预选库内单位均可参加发包;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及资质应符合下列人员要求:总监1名,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人民防空工程);其他人民防空工程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人防办及江西省人防办、工程监理人员配置标准的相关要求。(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注: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承包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须带原件,各专业监理人员符合及具备相应条件。

5、广丰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服务类预选库入库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1、外埠来赣承包单位应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过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可查询,且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外埠来赣承包单位应在江西人防办公室出具进赣备案表。

2、按饶建发【2018】30 号文件规定,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3、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变更;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承包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若承包人正处于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五、监理周期:365天(具体以实际监理周期为准)

六、本工程采取简易发包程序,具体按发包细则执行。

发包人: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机构: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业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潘先明、徐攀

2021年  月  日

 

 


广丰区月兔广场周边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大井头公园建设项目监理发包细则

一、发包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15:30分,所有承包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并递交盖章密封的响应文件。

二、发包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

三、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及资质应符合下列人员要求:总监1名,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人民防空工程);其他人民防空工程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国家人防办及江西省人防办、工程监理人员配置标准的相关要求。(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注: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承包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须带原件,各专业监理人员符合及具备相应条件。

5、广丰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监理服务类预选库入库通知书。

6、外埠来赣承包单位应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过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可查询,且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外埠来赣承包单位应在江西人防办公室进行进赣备案并提供进赣备案表等相关证明。

注:参与发包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四、评定程序:

各承包人在发包前现场递交包含有报价承诺书的响应文件一份,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及包装内响应文件需盖有承包企业公章且无涂改,否则算无效响应;按下述评定原则确定中包人:

1、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发包,要约价为:20万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承诺函。

2、采用随机摇号,资格后审方式。从资审合格的响应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选承包商。

3、签到序号即为对应抽取十五家备选承包商的随机摇号。

4、项目业主随机摇号抽取15家备选承包商,由发包项目业主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对备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和无效报价承诺书,业主单位应当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退回;再从现场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补足15个备选承包商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和报价承诺查验,以此类推,宣布备选预选承包商名单,其他投标单位退场;

5、当报名单位在15家(含15家)以下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承包商名单;由项目业主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对备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等审查。

6、发包时,原则上按照“摇号不限名额”的方式进行。即发布发包公告后,只要有2家以上(含2家)单位响应,即可进 行随机“摇号”产生1家中选中介机构;当仅有1家有效响应报名单位,则直接确定该响应单位为中选中介机构。

7、对经查验合格的备选承包商再进行随机编号,业主单位随机抽取1家为中选承包商,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排序人即为中选承包商并当场宣布中选结果;

8、抽取方式采用机器吹号,由业主单位在发包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五、其他说明:

1、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发包人与中包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中包人的承包报价即为中包价,中包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3、按饶建发【2018】30 号文件规定,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网上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包企业取消中包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若承包人正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承包资格,已中包的取消其中包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六、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二)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发包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三)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格式后附)》进入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重视,遵照执行。

 发包人:上饶市广丰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机构:江西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业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潘先明、徐攀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开标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1月1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11月1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2020年11月1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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