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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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6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投标文件模版】 /**/ { var str="****,****,"; 【需求书下载"+(i+*)+"】"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交通建设项目策划储备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 |
【项目投标文件模版】 /**/ { var str="7367,7368,"; 【需求书下载"+(i+1)+"】"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交通建设项目策划储备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工作来源
为一揽子统筹道路交通建设立项工作,开展全面前期调研,广泛对接规划、土整及管线迁改单位,结合交通发展规划、城市更新单元、招拍挂、群众诉求、重点学校、医院及产业发展需求,对拟立项道路进行时序分类,制定交通建设项目策划储备库,编制立项计划。亟需引入拥有丰富的道路工程、市政工程工作经验的咨询团队负责对接协调,对道路和管线建设提出合理建议。因此,开展光明区交通建设项目策划储备咨询服务采购。
(二)项目目标
结合光明区城市建设发展进程,全面统筹道路交通建设工作,构建与城市空间及市政配套设施需求相匹配的路网体系,形成“八横八纵”主干路网,重点加密科学城一主两副、光明中心区道路网,进一步提高全区路网密度,同时完善市政配套设施,为光明区经济建设发展夯实市政交通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现状调研
1、现状路网调研
对全区现状路网基础资料进行详细调查、现场核实,详实掌握现状路网数据,为光明区道路建设计划提供充分详实的基础数据。
2、现状市政道路建设情况调研
对全区在建道路建设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及现场调研,结合区各相关单位协助提供的道路建设相关情况,分别建立已建成、正开展施工、正开展前期、未立项道路项目库。
3、广泛对接规划、土整及管线迁改等相关材料及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统筹管线避免反复开挖。
4、调研数据滚动更新
结合各项目建设进展,在项目服务期内对上述调研数据进行实时滚动更新。
(二)立项需求梳理
研究法定图则、市政专项方案、交通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城市更新单元、招拍挂、土地整备等基础资料,搜集区领导、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社区居民等需求,初步梳理有需求的建设项目。并充分分析初选项目的建设使用条件和实施难度,主动对接规划、土整及其它建设单位,明确不同项目之间建设时序,推动同一施工面项目同步建设,避免反复开挖、造成投资浪费,形成项目库。
(三)编制研究成果
对拟建项目建设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进行详细分析,同时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初步评价,编制项目投资匡算,深入研究市政府给予光明科学城的支持政策及其他政策,合理拟定投资主体划分。
为确保市政道路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结合分析结果,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光明区市政道路建设时序安排。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本项目相关规划咨询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
(二)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职称必须为城市规划专业或交通(规划)运输或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需16人以上(不含负责人***
(3)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项目验收要求
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相关汇总材料。
4.提交成果要求
提交最终成果包括《光明区交通建设项目策划储备研究》纸质报告4份以及电子版1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非深圳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场所和服务人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12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服务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中期成果,并依据招标方意见对研究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12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最终成果,并通过招标方技术审查。
(二)服务地点:光明区
(三)服务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城市发展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6.本项目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1 年的技术支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报等支持。
7.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8.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建议金额精确到个位数,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5%,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集体审议并决定是否采纳该说明意见,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认为是无条件服从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除非政府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五)付款方式: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自提交开题成果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40%;
项目完成中期成果并提交送审稿并通过招标方审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
项目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招标方审查后,按合同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注意:如因政府预算调整、资金计划未能及时下达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付款,招标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方索赔)
(六)履约担保金:无要求。
(七)违约责任:
1. 供应商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2. 若将采购人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1年1月26日(周四)下午18: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提前注册账号,新注册账号需2-3工作日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