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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杨寿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2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扬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21
地 区:扬州市
内 容:******杨寿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杨寿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杨寿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公告正文
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及日常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YS-2021-0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共分9个包,A包:米、面、食用油;B包:家禽类、生鲜肉类;C包豆制品、调味品、干货类;D包:冷冻类食品、鸡蛋、鹌鹑蛋;E包:蔬菜;F包:水果;G包:饼干、糕点;H包:生活用品;I包:水产类;供应商可多包兼投。评审时,按A包-B包-C包-...-I包的顺序成交,同一供应商可成交多包。
★注:请各供应商按所投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所投包名称,投标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邗江区教育局网站”和“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邗江区教育局网站”和“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政府网站”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470932083@qq.com,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 2月1日 上午 8 :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 1日 上午 9 :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金乐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 2月1日 上午 9 :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办公地址:***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电话:***
办公地址:***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每包请分别制作提交,不按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 2月 1 日 上午9: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以及包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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