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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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9 |
招标代理: | 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随*国土整治办公室随*****年度殷店镇人和、双河等村土地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随*| 【项目概况】 随*****年度殷店镇人和、双河等村土地开发项目采购项目 |
发布日期:2021-01-11 17:22|发布单位: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1-29|项目监管地:随县|
【项目概况】
随县2018年度殷店镇人和、双河等村土地开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DL2021011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财采计【2020】577号
3、项目名称:随县2018年度殷店镇人和、双河等村土地开发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1.17(万元)
6、最高限价:131.17(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随县2018年度殷店镇双河等两村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
最高限价:102.47万元
第二标段:随县2018年度殷店镇人和村土地开发项目 工程施工费
最高限价:28.7万元
(3)资金来源及采购计划: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
(4)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5)工期:合同签订后拟定为90天。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业应为建筑或市政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没有在建工程、压证管理及限制投标情形;技术负责人***
(4)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2020年6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诺);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最终结果以评标时招标代理查询为准,但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中标无效),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室
3、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QQ邮箱);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号楼2单元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多标段投标的规定: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承担其中一个标段的工程施工,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开评标先后顺序确定中标顺序,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视为自动放弃;
2.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健康绿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健康绿码,配合代理公司人员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并佩戴口罩以及遵守本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最新规定,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国土整治办公室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