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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大道(惠城区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项目【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2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惠州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21
截止日期:2021.02.23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惠州市
内 容: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龙大道(***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园林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政园林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龙大道(惠城区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项目已由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市发改投资﹝2020﹞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金龙大道(惠城区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项目

(二) 招 标 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三)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四)项目规模:项目起点在云山东路与新沥路交叉口,终点接规划广惠高速长坑互通(暂定名),主要是对云山东路与新沥路交叉口、云山东路立交、新寮北路与新湖一路交叉口、金龙大道沿线8处主要道路交叉口增设跨线高架桥或下沉通道,6处次要道路交叉口路段增设人行过街天桥,及相应地面道路改造,共新建跨线桥4座,下穿通道4处(5座),人行天桥6座;新建新龙大道至广惠高速长坑互通(暂定名)接线道路长约450米,含下穿通道1座、跨规划路桥梁1座。具体以招标需求书为准。

(五)检测费:约2085万元人民币,检测费招标控制价:1460万元人民币(该金额为暂定价,待确定中标单位后,检测费将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该项目存在投资减少的风险)。

(六)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金龙大道(惠城区段)快速化改造工程道路、桥梁、通道等专业工程检测,对施工过程中的基坑监测等。具体以招标需求书为准。

(七)工期要求:660日历天(暂定),自检测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止。

(八)检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书中的检测依据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为检验工程质量和为交工验收提供依据。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及3项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且该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检测内容应与本用户需求检测内容相对应;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其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地基与基础检测(钻芯法、声波透射法、地基承载力等)、桥梁荷载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监测(或变形检测)等,或者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对应的项目或参数内容。

(三)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检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元)类似项目检测项目业绩。

(四)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或试验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的技术负责人***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含主办方)不得超过2个。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和正确填写有关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缴交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六、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8日前进行网上询疑(具体以《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准),企业在超过询疑截止时间后,将不得在系统提交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具体以《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三)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两册均为PDF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后上传),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后,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2)电子签章要求:投标单位在选择电子签章方式时,可选择“批量签章”(全部页面)方式。

(3)电子签名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电子签名的,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电子签名。投标书格式中无提及处则可不加盖电子签名。

(4)须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的地方,在该页有签名和签章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作无效标处理。

(6)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2、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之后再在封面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三)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八、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金龙大道(惠城区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检测项目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市直[2021]01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1-01-21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1-01-26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1-02-02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1-02-05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02-23 09: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21-02-23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1-02-23 08: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2-23 09:30:00
开标时间 2021-02-23 09:30:00 开标地点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 2021-02-23 09:3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操作
1、 招标文件  查看(发布)金龙大道惠城区段检测招标文件.pdf
2、 资格预审文件  
3、 合同条款及格式  
4、 技术标准和要求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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