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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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9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D-H-*******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
关键词: | 大学 医院 |
项目编号:D-H-202100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
2.2、主要服务内容: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核;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核对(工料计价法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价款结算核对(清单形式);建设工程造价经济纠纷案件鉴定和仲裁的咨询;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洽商与建筑施工合同订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款支付等相关工程造价业务咨询。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造价咨询单位入围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入围单位项目数量及金额);
2.5、入围数量:入围3家;
2.6、响应时间:入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造价咨询项目后在2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内容;
2.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三年;
2.8、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团队,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含),相关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综合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提供企业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3.6投标人提供近年(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7、投标人在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法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时间节点同招标公告3.5项);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后审时需要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的原件并核实。
3.10、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3.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15、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1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2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
证书、营业执照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加盖
公章并扫描以PDF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14707144@qq.com),并与招标代理公
司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发送成功,由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报名联
系电话13500890251。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胡同556号(原长春市公安局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机关办公楼4楼406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1年0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前,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方式为视频会议开标。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后,须自行离场。开标时,代理机构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递交文件时须出示吉祥码及行程卡。(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腾讯视频APP,由于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视频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过程且无异议。)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