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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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黑龙江乾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鸡西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华大街、**路、**大街安全护栏设施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确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北华大街、**路、**大街安全护栏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
项目概况
北华大街、解放路、南华大街安全护栏设施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确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黑龙江乾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北华大街、解放路、南华大街安全护栏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北华大街、解放路、南华大街安全护栏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QY-JD-2021-010
三、采购内容及参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145.081万元
五、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据的基本账户信息);
3.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如货物到现场验收发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引起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提供截图,有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8.单位负责人***
九、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0日至 2021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index.jsp)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鸡东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乾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