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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保险招标 医疗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9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为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新区医保部门在现有各项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基础上,决定开展建立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政策试点工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年度*****新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北路**号城*
关键词: 保险 医疗
 
招标公告正文

 

为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南京市江北新区医保部门在现有各项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基础上,决定开展建立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政策试点工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南京市江北新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城市名人酒店1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JBXQTZDJBBCYL

2.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3.项目总预算金额为:年预算22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22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本项目实施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项目实施期限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如中标供应商达到采购人的考核要求,可以继续进行服务,期限不超过两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资质的南京市级保险公司。

(2)保险相关条款、措辞,均已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履行过报批或报备手续。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 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城市名人酒店12层。

3.方式:现场提供相关材料报名购买;

所需材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介绍信人员名单一致)。

4.售价:RMB500元/份(含1.招标文件;2.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城市名人酒店12层1209会议室

3.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位投标人关注;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电子邮件***

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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