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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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23 |
招标代理: |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金科**雅苑项目供配电(公变)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二次) (编号:E**********************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科**雅苑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以*行政审批局关于**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思**侧、**路西侧(TX****-**号)地块房地 |
关键词: | 设计 |
金科集美雅苑项目供配电(公变)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二次)
(编号:E3212830362002485004002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科集美雅苑项目已由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泰兴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思路北侧、镇海路西侧(TX2019-0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公变)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根思路北侧、镇海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供配电(公变)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投资约2285万元。
2.2招标范围
金科集美雅苑项目供配电(公变)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图纸审查、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及变更、参与分项分部及最终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及移交);施工包括变电所内配变及10kV与0.4kV配电装置电气配置;配电房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室外分接箱、电表箱;配电室至各单体电缆、电表箱;集抄表;室外管道敷设及混凝土井等;相关设备及其他材料采购。
2.3设计成果补偿
补偿标准:第二名补偿贰仟元人民币,第三名补偿壹仟元人民币,其余单位不补偿。
3. 工期与付款方式3.1总建设工期:45日历天
3.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承包费用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一次性付清结算审计价的余款。节点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工程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五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2投标人拟委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4.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业绩:无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满足下列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近两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
(2)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月20日0:00时起,至2021年1月26日0:00时止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6.1 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2月23日 9:30 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兴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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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21年1月19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