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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智慧大厨房食品研发科技园)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食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9
截止日期:2021.02.08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智慧大厨房食品研发科技园)一期工程施工 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智慧大厨房食品研发科技园)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关键词: 施工招标 食品
 
招标公告正文

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智慧大厨房食品研发科技园)一期工程施工

编号:3207252101140001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智慧大厨房食品研发科技园)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现代服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改造项目(智慧大厨房食品研发科技园)一期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总筑面积约3.65万平方米,其中改建面积约3.14万平方米,扩建面积约0.5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原料分拣中心、分类型食品生产车间、快检室,并配套附属公用工程设施、环保设施及辅助办公设施

2.1.3、招标控制价:14421.87452万元 。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1#楼、2#楼1层拆除工程、土建(结构加固及部分结构新建、土建、装饰等)、消防水电、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生产设备等施工和安装,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综合、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面积)、工程内容(洁净厂房或净化车间或无尘车间、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等文件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4.1、投标保证金: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4、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1月2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20809 00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业绩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诺书。

注:

注:上述(1)-(7)项需从诚信库中获取(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上述第(8)项需提供扫描件(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八、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8.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投标报价(89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5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5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1分)

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500平方米及以上洁净用房(或净化车间或无尘车间)施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综合、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面积)、工程内容(洁净厂房或净化车间或无尘车间、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本项评审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取。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现代服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皇甫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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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3号楼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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