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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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4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整工程,受*****镇农业农村局的委托,*****镇镇村公益事项招标拍卖中心对***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段*:***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盐城市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整工程,受射阳县临海镇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射阳县临海镇镇村公益事项招标拍卖中心对盐城市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段1:盐城市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积土平整,经测绘需土方约4440立方米,按建设单位要求,材料费5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材料费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项目概算
工程总价 124000.00 元(含税、规费、安全费等)。
(三)施工要求:厂区内积土平整。
(四)工期:7个晴 天。
(五)质量标准:按建设单位要求。
付款方式: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以实际测量计算工程款,并付总价 70 %,余额第二年年底前付清。(质量保证金)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与公司资质对应并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按工期规定时间80%在现场负责)。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证),(必须按工期每天在现场负责施工安全)
5、法人代表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投标、开标,工程不得转包;工程合同由盐城市三新仓储有限公司和中标单位签订,临海镇农业农村局见证。
6、报名人不得受两个及以上公司的委托。
7、该项目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公告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4日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4日。
现场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节假日顺延)
开标时间:拟定于2021年-月-日上午9:00。(具体时间待电话提前一天另行通知)
四、现场报名地点:临海镇纺织科创园1号楼109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写清联系方式***
2、保证金及材料费:保证金10000.00元;材料费500.00元(一律不退)。材料费以现金方式报名时现场缴纳。
3、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承诺书、竞价单(文本格式附后),意向投标方盖单位公章。
4、评标办法:摇号。
5、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评标办法进行;如产生的意向投标方不足三个,该项目算流标,两个工作日后重新公告。
6、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现场缴纳,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方保证金当场退还。
7、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8、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踏勘。联系人:何昌伟,联系电话***
10、工程竣工验收前,中标方须提供土方测绘报告,测绘费由中标方承担
11、本公告在 射阳县 临海镇政府网站发布。
12、报名联系人: 申濒, 联系电话***
徐生成 ,联系电话***
盐城市三新仓储有限公司
射阳县临海镇村公益事业招标拍卖中心
2021年1月15日
射阳县临海镇镇村公益事业招标拍卖中心意向投标方承诺书
射阳县临海镇镇村公益事业招标拍卖中心:
我方意向投标贵中心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投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充分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招标风险。
三、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方条件的有关规定。
四、我方将以自己申报的投标报价完成交易,并遵守招标拍卖机构有关规定,否则同意将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投标方(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射阳县临海镇镇村公益事业招标拍卖中心项目竞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1标段项目,交易底价为: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投标方单位(签名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