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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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2 |
招标业主: | 定安县富文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大里村委会池塘挡土墙及人行道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海府大道***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幢A***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T******-*** 项目名称:大里村委会池 |
关键词: | 政府 |
项目概况
大里村委会池塘挡土墙及人行道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CT202101-159
项目名称:大里村委会池塘挡土墙及人行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19162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19162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拆除砖木结构瓦房75m²,拆除栏杆50m,建设挡土墙墙身210m长、顶宽0.5m、底宽1m、1.6m高(另基础为210m长×0.4m深×1m宽);人行道铺面包砖315m²,侧边石210米;临时停车场铺15cm厚级配碎石150m²;铺海南黑石板83m²,路缘石41.5m,成品购置石桌椅(1张石桌配4张石椅)2套,成品购置石椅(带靠背)2张;新建混凝土台阶15m长×1.5m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对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②对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法的担保函或提供承诺函】;1.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或租赁发票,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或提供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3.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二)特定资格条件4.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6.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7.响应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8.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至 2021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安县富文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诚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