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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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河道管理站拟对**********年水利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修复)工程(***西醴泉河**镇段、秦家镇段水毁修复工程)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文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眉山市东坡区河道管理站拟对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水利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修复)工程(东坡区西醴泉河尚义镇段、秦家镇段水毁修复工程)进行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01月1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眉山市东坡区河道管理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水利基础设施水毁灾后重建(修复)工程(东坡区西醴泉河尚义镇段、秦家镇段水毁修复工程)
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预算情况:3270028.5元(含暂列金:94483.31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等
(三) 拟采用的采购形式、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七、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河道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
邮编:620010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邮编:6200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眉山市东坡区河道管理站
2021年01月18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