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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海宁市王国维小学(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8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小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8
截止日期:2021.01.26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招标公告 *****王国维小学(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国维小学(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文苑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硖石街道*
关键词: 小学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新建海宁市王国维小学(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海宁市王国维小学(暂定名)项目桩基检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文苑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硖石街道平阳路北侧、新海公路西侧;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主要包括桩基静载试验、低应变动力检测等,其中静载测桩71支,低应变检测2780支,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3合同估算:约76.5万元。

2.4工期要求: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要求在基础开挖完成后的3天内完成;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包括抗压、抗拔)的外业作业要求在具备静载试验条件后20天内完成;要求在外业作业完成后的10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 18 日至2021年1月 26 日上午09时0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 26上午9:0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教育局基建办八楼811室(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建议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人员并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方式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文件指定的开标地点,送到立即离开,不逗留,不聚集,接收人杨女士,电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文苑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智丰路32号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7657271                    电    话:0573-87297011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1           

 

2021年 1月26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

***

4

企业类似业绩

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桩基检测业绩至少1个(合同价3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合同(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5

进浙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桩基检测企业必须提供进浙桩基检测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7

信用中国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

其 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

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3.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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