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印刷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0000 4525 ) 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并于2021年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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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0000 4525
项目名称: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印刷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29,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9,00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0日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 2021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E0408)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谈判室)
六、采购活动开始时间
时间:2021年1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