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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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9 |
招标代理: | 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区和工业区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区和工业区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GZYC****-*** *、项目序列号:/ *、项目联系人:陈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货物或服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区和工业区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区和工业区垃圾清运项目
2、项目编号:GZYC2021-006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老区和工业区垃圾清运。
(2)采购数量:1项
(3)采购预算:360000.00元
(4)最高限价:360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不要求提交样品,不组织现场踏勘。
8、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注: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文件中已提供的材料,可不重复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5日17时00分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01月29日14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磋商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01月29日14时00分
12、磋商地点: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30号)
13、磋商保证金情况
(1)磋商保证金额(元):5000元
(2)磋商保证金交纳并到帐时间: 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9日14时00分前
(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 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凯里宁波路支行
帐 号: 0501 0016 0000 1955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3)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4)按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5)按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贵州亿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