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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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乡县 |
内 容: | ***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经营车辆保险,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人:***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众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键词: | 汽车 保险 |
安乡县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经营车辆保险,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乡县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2、采购人:安乡县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乡县众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预算费用控制:采购车辆保险总金额不超过42.58万元。
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报名时现场获取,保额不可随意更改。采购险种以实际购买险种为准(承保公司不得以超载为由对垃圾运送车辆保险事故进行拒赔处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或相关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一致;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近三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2.近三年(2018年度-2020年度)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经营经验,并能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报价和项目内容价格明细表。
4、参选人应将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3套制成响应文件。
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件无效)。
四、比选流程
1、发布公告。2021年1月18日在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及安乡县政府网站发布邀请公告,公告时限为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8日(工作日内)。
2、比选报名。公告时限内,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参选人),请持《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及附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于 1月28日(工作日内)下午5点前,到安乡县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3、资格审查。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等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出采购清单。
4、比选时间。比选人定于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安乡县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比选。
5、比选评审。比选人在安乡县国资中心的监督指导下组织询价。现场拆封响应文件,对参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能在交警出具事故鉴定报告或者事故双方协商一致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且报价最低者即为中选人,评审完成后当场公布中选人。
6、中选公示。中选结果在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及安乡县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7、签订合同。中选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签订购买车险合同。
8、联系人:刘光瑶,联系电话***
安乡县众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乡县顺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