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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事业部工艺车辆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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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为优惠比例,即投标人在出具的最高投... |
零部件事业部工艺车辆租赁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零部件事业部工艺车辆租赁项目
2.2实施地点: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实际发生日计算),三年框架合同,每年对价格等重要条款重新确认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叉车租赁服务或叉车制造或叉车销售等相关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注册时间2年(含)及以上且注册资本200万(含)或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股东的企业同时申请,同时需提供法人/股东清单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业绩要求:供应商熟悉物流行业情况,与知名汽车行业的企业有合作经历,一汽物流、一汽大众、一汽丰田、一汽轿车、东风、吉利、沃尔沃(包含不限于)等。应具备2年(两个年度)以上工艺车辆租赁、制造或销售相关服务经验,备证业务合同完整有效,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企业诚信: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需提供截图。
企业承诺: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技术承诺:业务正式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资源配置到位;
3、年降承诺:中标后价格逐年下浮不低于 1%
4、履约承诺:若在履约期内(包含试用期),不正确履行采购文件、合同及技术任务书要求;经沟通下达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经采购人判定严重影响客户满意度或生产保障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一汽物流供应商黑名单处理。
提供承诺保证书,并盖公章。
营业场所: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组织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图、办公场地照片、有效期内的自有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并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采购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工程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1-18 21:00至2021-1-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1-1-26 9: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并填写响应报价。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开始时间为:2021-1-26 10:00,谈判预计时长: 1 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供应商
操作指南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财务专员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座机:0431-80531686
手机:19975805599
电子邮箱***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