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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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8 |
招标代理: |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黄家墩路(东立街—**大道)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怡景商务大厦A座**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C-CG-****-L**** *、采购 |
关键词: | 设计 街 路 |
【项目概况】
黄家墩路(东立街—解放大道)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1-L1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11556-0032
3、项目名称:黄家墩路(东立街—解放大道)工程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4.86(万元)
6、最高限价:54.86(万元)
7、采购需求:
黄家墩路(东立街—解放大道)工程设计,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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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书;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其他资金,已落实
2、采购方式:分散采购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田园小区后聚诚竹苑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971124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