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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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5 |
招标代理: |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雨污管网排查、测绘、清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LCG-YK****-F***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 |
永康城区雨污管网排查、测绘、清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LCG-YK2020-F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永康城区雨污管网排查、测绘、清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 |
1 |
项 |
775.35万元 |
详见第四章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资格。
4、投标人自有设备(管道清洗吸污车、CCTV检测设备、毒气检测仪)等设备(提供原始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发票抬头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二)特定条件
无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0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江南街道园周村办公大楼)。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已报名单位;或通过快递形式将报名资料邮寄到永康市江南街道园周村办公大楼并在报名资料上注明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或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快递后将电子邮件发送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申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须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特定条件要求的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后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1年 02月04日下午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电汇)方式交至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永康城区雨污管网排查、测绘、清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01000156104347
注: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到账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 年02月05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1087号供水大楼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 年02月05日09:00时在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1087号供水大楼五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已报名单位如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67978856 传真:***
地址:***
招标人:永康市水投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十三、监督机构名称:(1)根据《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