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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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5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古林镇包家村新村二期建设项目(B区)(施工) (重发)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NBHSGC*****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林镇包家村新村二期建设项目(B区)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号海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
古林镇包家村新村二期建设项目(B区)(施工) (重发)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61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林镇包家村新村二期建设项目(B区)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号海发改投(2019)4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19-330203-47-01-011212-0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古林镇包家村,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通道,西至地块界限,北至薛家中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5952.85平方米,其中B地块用地面积5969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2355.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35069.24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47285.9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20276.75万元。
招标控制价:533667478元。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含桩基等)、安装(包括电气、暖通、消防水电、给排水、智能化、抗震支架等,但不包括电梯、太阳能、空气能)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完成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2月 5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4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包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