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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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8 |
招标业主: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
招标代理: |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医联体成员医疗机构****年第一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事务服务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关键词: | 药品 医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华-崇明”医联体成员医疗机构2021年第一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事务服务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有效证件;
2.2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2.3 单位负责人***
2.4 供应商需承诺自身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存在利益相关,与采购人或医联体成员医疗机构不存在利益相关。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崇明”医联体成员医疗机构2021年第一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事务服务工作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新华-崇明”医联体成员医疗机构2021年第一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事务服务工作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
4、交付地址:***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6、采购预算金额:990000.00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1-18至2021-01-22,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核对,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彩色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需承诺自身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存在利益相关,与采购人或医联体成员医疗机构不存在利益相关。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1年1月28日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磋商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响应文件三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地址:***
邮编:20215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0215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