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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公司2021年项目水土保持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5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杭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5
截止日期:2021.01.25
地 区:杭州市
内 容:根据《****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苕溪公司****年项目水土保持服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苕溪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物资、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苕溪公司2021年项目水土保持服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苕溪公司2021年项目水土保持服务一标段(项目编号:Y3301100000002726001。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瓶窑镇鸽宝山农居安置点配套道路工程、瓶窑镇凤都路南延二期(蒿山路-东西大道)工程、瓶窑镇前程路东延道路项目、瓶窑镇金家路(创业路-瓶仓大道)道路工程、瓶窑镇施家路(观山路-金家路)道路工程、瓶窑镇创新路(创业路-长连路)道路工程等项目完成水保方案编制服务工作、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及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3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5日14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交通集团5楼507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三个网站(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各项目具备报告编制条件后,应在10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专家审查会后5天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修改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水保编制单位还应协助做好相关项目的水保验收工作。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

1、本次招标费用概算66万元之内(含66万元),当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

邮    编:311115

电    话:86235980

联 系 人:周伟焘

 

                                       招标人: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

 

20210115-余交集团(2021)采购001-苕溪公司2021年项目水土保持服务一标段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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