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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机电类工器具及工建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4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和浩特市招标 轨道交通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4
截止日期:2021.02.05
地 区:呼和浩
内 容: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城*轨道交通*、*号线机电类工器具及工建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
关键词: 轨道交通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机电类工器具及工建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176.7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物资为工建车间备品备件及机电类工器具,物资应是全新的、完整的,符合“用户需求书”和各项验收(包括最终验收)标准的合格产品。包含不限于物资的设计联络、采购、运输、到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在投标报价中详细列明。

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质保期: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具体须达到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四)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具有机电类工器具或工建类备品备件等类似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为3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1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01月21日下午17: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01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费缴纳成功后,须将上述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满足资格要求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须包含服务内容和金额);

4.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

(注:1、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或授权代理人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公司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上午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会议室1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1号)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地铁官网(www.hhhtmetr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全称) 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我方无资质借用、挂靠以及串标、围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我方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无条件接受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做出的任何决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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