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1.14招标公告 > 伦教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伦教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4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伦教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伦教 *.*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为伦教中学初中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伦教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伦教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为伦教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总改造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项工程建筑面积约为20350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一土建装修安装工程、综合楼二土建装修安装工程、附属建筑土建装修安装工程、室外排水园建照明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室外运动场工程、拆除旧建筑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62804113.4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2377370.90元。

 

 

2.3 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具体见合同要求。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伦教中学初中部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海绵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设计变更)、施工监理、其他服务(含基坑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等相关工作。

 

 

2.4.1工程勘测工作内容:包含工程勘测(含地形测量)、工程勘察等内容,确保工作质量满足规范深度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保质按量完成;还需对上述工作环节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2.4.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初步设计、海绵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并确保上述设计图纸满足规范深度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保质按量完成;还需对上述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规划报建及验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的深化和设计变更、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2.4.3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4其他服务工作内容:提供基坑监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等服务,其中基坑监测为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及周边建(构)筑物安全,本工程本身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主要包括:明挖基坑工程的监测(顶部水平位移、顶部竖向位移、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周边地表竖向位移、支撑内力、工地巡检);基坑沿线的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深基坑应急服务;危险源信息化接入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开展,如未实施服务内容的费用不予以支付。

 

 

2.4.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67384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顺德区现行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要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基坑监测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顺德区现行工程专业监测规范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争创佛山市优良样板工程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4.2.1.1、4.2.1.2、4.2.1.3、4.2.1.4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承接监理工作的单位)具有以下(1)、(2)项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具有以下(1)、(2)、(3)项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具有以下(1)、(2)项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承接监测工作的单位)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监测内容)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或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家数不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接本项目监理工作并具备4.2.1.1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2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的资质类别包含:监理类企业、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承担监理工作内容的资质类别包括:监理类企业,承担勘察工作内容的资质类别包括:勘察类企业,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资质类别包括:设计类企业,承担基坑监测工作内容的资质类别包括: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

 

 

4.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4.1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4.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注:招标文件全文涉及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均按下述说明执行:(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5.1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5.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招标文件全文涉及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均按下述说明执行:(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委派】

 

 

4.6.1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6.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监理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0 年 7 月

 

 

至 2020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同时参与其他招标项目(含投标报名)的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在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中选派同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投标竞争。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获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同期投标项目的中标(含投标或投标报名被锁定)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年 1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5  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0757-236278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57-83939027、83078217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