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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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4 |
招标代理: |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三溪村委会田西村新宅基地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三溪村田西股份经济**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溪村委会田西村新宅基地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安装工程 给水管道 |
1.招标条件
三溪村委会田西村新宅基地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溪村田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溪村委会田西村新宅基地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溪村委会田西村新宅基地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敷设DN100及DN150给水钢管,敷设Φ110及Φ160PE给水管,DN25、DN40及DN50钢塑给水管,安装法兰闸阀、水表及室外地上式消火栓,砌筑阀门井,管沟开挖及回填,道路拆除及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预算价为¥1294484.48元,投标最高限价为¥1294484.48元。
2.3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本项目实施过程各节点时间.要求如下:
(1)从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程量(包括管道安装、水表安装)时间不得超过45个日历天;
(2)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程量(包括管道安装、水表安装)之日至完成供水权属单位接驳申请不得超过10个日历天。
(3)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程量(包括管道安装和水表安装)之日至向供水部门提交水表立卡资料之日不得超过15个日历天。
(4)投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程量(包括管道安装和水表安装)之日至通过竣工验收并获得供水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接收证明不得超过60个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
2.6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承诺达到本工程并网接水需经过供水权属单位的同意并按供水权属单位的相关流程办理接驳申请业务;工程竣工后须保证通过供水部门的验收,并获得供水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接收证明。上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本工程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并同意不附带条件的接受解除合同等处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量完成50%后,支付至合同价30%的工程款;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获得供水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接收证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80%;
(3)余下工程款经招标人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 97%,结算价 3%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1 年后的 30 天内一次性付清。
(4)工程税款由中标人负责,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5)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按时缴纳2月份(或其他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下同。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
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
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
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
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
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 月 15 日9时00分至2021年1 月 21 日17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300 元,售后不退。若已登记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请供应商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购买:
(1)加盖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加盖公章并附有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1年 2 月 4 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2月4 日 10 时 0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乐 平 镇 网 页(
http://www.ss.gov.cn/gzjg/ssqlpz/jgz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fsjianyu.com)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网页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溪村田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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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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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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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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