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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梦溪校区垃圾清运招标文件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4
招标业主:江苏大学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简称发包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名称:****梦溪校区垃圾清运 地点:******梦溪园巷**号 二、清运范围、类别、服务周期: *、范围:****梦溪校区范围内的教学区、学生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简称发包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名称:江苏大学梦溪校区垃圾清运

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梦溪园巷30号

二、清运范围、类别、服务周期:

1、范围:江苏大学梦溪校区范围内的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商业网点等区域所产生的垃圾及现有垃圾点。

2、类别:

(1)校内所有生活垃圾(含办公废弃物,教学实验垃圾。不含药品、试剂等特殊处理垃圾)。

(2)绿化维护产生的垃圾,道路清扫垃圾及窨井清理等产生的垃圾。

(3)行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

3、服务周期:半年,具体时间由协议约定。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28175.00元/半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报价以半年为单位,服务期内协议金额不做调整。投标人报价测算时应充分考虑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因素,风险自行承担。

四、报价测算的方法:

1、以梦溪校区生活、工作的师生数:约1500人左右。

2、上述测算不包括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费。

4、投标报价金额须小于或等于经费测算金额,小于部分视为优惠金额,优惠金额须在经费测算中予以说明。

五、清运规范要求:

1、每天9点前和17点前将所有垃圾点(桶)内的垃圾各清运一次。

2、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网罩,无抛、撒、滴、漏等二次污染。

3、教学办公场所清运应在下课休息时间进行,避免噪音污染。

4、垃圾箱、垃圾车、垃圾桶内垃圾装车完毕后,清运人员必须保持现场整洁,垃圾车、桶复位。

5、零星建筑装潢垃圾应及时清运。

6、遇校风建设,创卫、迎接卫生检查,大范围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等活动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另算费用。

7、清运车辆在校内外发生的一切问题、事故均由承运方负责。

六、报名、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投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8:30-9:00。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30。

2、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江苏大学后勤处(集团)采购管理科101室。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入校需走访客系统进入(详见附件1访客申请操作流程),访客申请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上午9点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合并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函;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④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复印件;

⑥项目报价表(经费测算及报价等);

⑦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应放入的其它资料。

相关表式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以上②-⑤项及招标公告中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为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不退还给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编制或密封投标文件者,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①本项目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②方式:银行汇票或本票(不接受其他方式)

金额: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人:江苏大学

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原件封在标书袋内,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标处理。

③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④列入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5、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即可退还。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效报价最低者中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定标

根据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各投标人的具体排名,总得分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出的结果,按相关规定研究确定中标人。

3、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2)中标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提出不能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能按照有关承诺响应招标人要求。

4、发生以下情况并经查实的,中标无效: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九、其他说明

1.针对甲方的工作要求,计划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相对应的服务承诺。

2.根据甲方提供的师生数等资料,做出经费测算并进行报价。

3.乙方可派人员来校实地考察,甲方负责现场讲解。(联系人***

十、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按梦溪校区垃圾清运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十一、有关说明

投标人一旦投标,即表示其完全同意江苏大学梦溪校区垃圾清运招标文件(包含梦溪校区垃圾清运协议条款)的所有约定以及自己的承诺。一旦中标,上述所有资料都是所签协议的附件。

十二、附件:梦溪校区垃圾清运协议。

十三、联系方法

现场踏勘联系人***

后勤管理处:刘老师0511-88791958


 


 

                                                 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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