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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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5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学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和烹饪实训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TLYZZ202101
三、预算供应量:学生早、晚餐各约500人,中餐约1000人;教工中餐140人;中西餐烹饪专业和西点专业教学、实训、技能比赛所需烹饪原材料(用量根据实际情况,以用料单为准),周六、日、国假及寒暑假休息。
四、供货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服务期间,如发现供应商不能实质性的满足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或服务质量好,采购方满意率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年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五、项目需求:
1.食材种类:米、面、食用油(非转基因)、畜禽类(含禽蛋类和鲜活品、冷冻品)、水产品类(鲜、冻)、蔬菜类、调味料、干货制品、果品类、豆制品类等常用食材。
2.送货时间:每天上午7:15前。
3.送货地点: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和烹饪实训中心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需包含所投产品);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商业信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项由招标人现场查询,投标人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所投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投产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除外)。
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生鲜冷链服务或其他食品配送相应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必须在南通市内(含市辖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含办公和配送、标准仓储场所等),提供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标准仓储场所相关证明资料(如经营、办公和仓库的租、购合同、照片等)。
5.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餐饮管理公司参与投标。
7.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以上(一)至(二)项为基本资格审查必备项,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职能部门。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要求
1.投标供应商集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周一),下午1:30-2:30。
2.集中领取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是被授权人的还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评审开标时间
2021年1月25日(周一)下午2:00,过时作弃权处理。
九、招标文件领取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51号)行政楼(仁恒楼)二楼后勤管理处。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51号)行政楼(仁恒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磋商保证金采用现金的方式,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清点后保证金当场密封在信封袋内,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在密封处签字。
3.磋商保证金在参加评审开标后,中标供应商将转入履约风险保证金,履约期满,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评审开标结束后现场无息退还。如领取招标文件而未参加评审开标活动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金建明 联系电话***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