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检测点位: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采样点位为三个:邹平县自来水公司、邹平县自来水公司城南水厂、邹平县农村自来水公司; (2)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采样点位为:台子镇自来水厂; (3)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码头水库; 共五个点位。 2、检测项目: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要求的39项; (2)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按地表水方法检测,检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磷、氟化物、粪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铜、锌、砷、汞、铅、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硒、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总氮(湖库以N计)。 (3)码头水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 3、检测频次: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两次,分别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两次,中间至少间隔4个月; (2)农村地表饮用水水源为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3)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为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二、项目说明: 1.中介机构报价时只报项目基本审计费。 2.基本审计费由项目委托单位支付,其他审计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施工单位支付。 三、项目要求 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四、项目付款方式 项目经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此项目为专项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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