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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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4 |
招标代理: |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第四十五中学 **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DH****)公开招标公告 ***第四十五中学 **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DH****)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北大街**湾写字楼A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关键词: | 餐饮服务 中学 |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新疆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2020-DH005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DH0053
项目名称:新疆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301.1778万元
最高限价:301.177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4日到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
方式: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授权书及身份证一份且加盖公章。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现金,电子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