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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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6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地铁*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地铁*号线一期工程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铁*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号 关于 |
关键词: | 地铁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01标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2013]号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建设2013-2018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苏发改设施发[2016]15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01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 | |||
2.1.2 建设规模:体育中心站-博览中心站。1、普通站:夏家边站、蠡湖大桥站、五湖大道站、市民中心站、吴都路站、丰润道站、博览中心站各站点及其周边、区间内的景观绿化恢复。包括绿化种植地土方平整,土方造型,垃圾清运,绿化苗木种植,园路铺装,假山,绿化隔离栏,景观亮化,小品等的室外景观。2、重点站:体育中心站、大剧院站、周新苑站的铺装基础浇筑,广场铺装,花坛树池,园路、景观小品,景观亮化,绿化苗木种植等以及周边、区间内的景观绿化恢复。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01标、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沿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02标,绿化面积共约170000㎡。 | |||
2.1.3 合同估算价:70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27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4日 | |||
2.2 招标范围:体育中心站-博览中心站。1、普通站:夏家边站、蠡湖大桥站、五湖大道站、市民中心站、吴都路站、丰润道站、博览中心站各站点及其周边、区间内的景观绿化恢复。包括绿化种植地土方平整,土方造型,垃圾清运,绿化苗木种植,园路铺装,假山,绿化隔离栏,景观亮化,小品等的室外景观。2、重点站:体育中心站、大剧院站、周新苑站的铺装基础浇筑,广场铺装,花坛树池,园路、景观小品,景观亮化,绿化苗木种植等以及周边、区间内的景观绿化恢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1)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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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3.3.1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3000万元及以上综合性景观绿化工程或景观绿化恢复工程的,且石材铺装、花坛贴面、施工前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项目。(查验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完工时间为准)。 备注:综合性景观绿化工程是指以景观绿化为主,包含广场铺装、花坛贴面、景观小品、花坛贴面、绿化种植、景观亮化、给排水、景观绿化配套用房及其它园林绿化配套设施等上述内容中至少包含了4项以上的项目。 3.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3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 自2019/01/1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01/1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0/10/1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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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6.1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3日 12:00 至2021年01月18日 12:00 ;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6日 9:30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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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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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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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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