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3 |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各预算单位: 根据《**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七条第六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财政局制定了《*******-****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并已经*政府批准,全*统一执行,现转发给你们,自****年*月*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局关于印发《*******—** |
关键词: | 政府 |
各预算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七条第六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并已经市政府批准,全市统一执行,现转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光明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