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①具有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 ③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12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1年02月0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12会议室
供应商可于2021-1-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19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初审,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验证或现场验证时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响应单位,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