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送服务监管
1.负责对巴南区公共文化物联网所开展的文化配送服务进行监管。
2.本次项目的监管场次为80场
3. 若配送服务主体和基层服务点相加没有超过80场,则须对全区22个镇街基层服务点和自合同签订起开展了配送服务的主体,进行至少1次监管工作。
4.按照采购方要求制作有针对性的监管考评表
5.对基层服务点和配送服务主体的监管结果,最终以评分的形式制作成表
6.服务方在开展监管工作时,应在前一天与基层服务点联络核实,若核实无误监管工人员到达活动现场,但配送服务活动没有开展,则此次监管算做完成。
(二)监管结果公示
1.申请微信公众号,拟名称为“巴南物联网”
2.须设计出“服务讯息发布”和“监管情况发布”两个功能。其中“服务讯息发布”的内容由采购方提供表格,服务方24小时内整理上传即可;“监管情况发布”的内容包含“评分”、“监管项目”、“扣分原因”三项,由服务方须根据实际监管情况,在物联网配送完成48小时内,制作上传。
3.自合同签订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号开始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