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1.11招标公告 > 金寨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升(银山路、沙河路及机械加工园区道路)道排工程

金寨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升(银山路、沙河路及机械加工园区道路)道排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1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1
招标业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六安市
内 容:一、招标编号:E*************** 二、备案编号:JZZB-GC-******** 三、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东部**基础设施提升(银山路、**路及机械加工园区道路)道排工程 四、项目实施地点:**经济开发区笔架山路以南、机械加工园周边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3213

 

 

二、备案编号:JZZB-GC-20210011

 

 

三、项目名称:金寨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升(银山路、沙河路及机械加工园区道路)道排工程

 

 

四、项目实施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笔架山路以南、机械加工园周边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六、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七、项目类型: ■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八、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九、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银山路:新建长约335米,宽24米,沥青混凝土结构市政道路一条及配套雨污水管网(含d1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约20米、d2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约587米)、绿化、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沙河路:新建长约500米,宽24米,沥青混凝土结构市政道路一条及配套雨污水管网、绿化、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机械加工园园区道路:新建长约420米,宽15米,沥青混凝土结构之路一条及配套雨污水管网、绿化、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概算约3630万元。

 

 

十、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一、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具体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通知执行。

 

 

十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因以下情形致使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①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③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若因上述 3 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2.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工或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

 

如经查询、质疑、投诉后,核实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三)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近五年内(2016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800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须含有沥青砼路面施工)施工总承包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6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8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须含有沥青砼路面施工)施工总承包业绩。

 

备注:①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中未能体现出金额等评审指标的,须另行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等可以证明的有效材料,金额不一致的以较小的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属于市政道路工程类型,自行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名称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列明的项目经理名称为准(指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经理岗位),若前述资料中项目经理名称不一致,则以逻辑时间在后的资料明确的项目经理名称为准,同时提供有效的变更项目经理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③ 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四)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因安全生产方面原因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六政秘(2020)36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欢迎央企、县外大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与金寨县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联合体有金寨县本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同等条件下排名优先。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都应同时满足(一)、(四)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十三、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或建设需要等因素,招标人可以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

 

 

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

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四、标段数:1 个

 

 

十五、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1日

 

 

十六、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七、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2月2日9时30分

 

 

十八、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楼第二开标室(具体地址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十五楼第二开标室)

 

 

十九、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2日9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二十、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十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二十二、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本条不采用)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3、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交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其他具体内

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每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手持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疫情防控承诺说明等原件。身份证均指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到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说明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自觉遵守开标纪律和工作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www.ggjfwpt.luan.gov.cn)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2月2日9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含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链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招标文件约定原件需带至现场备查的应带至现场备查。若评标委员会需辨别真假,或需交招标人保存作为定标考察核实依据的,前述资料原件必须按时提交,未提交的将按无效标或废标处理。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10、咨询提问途径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

 

 

如下指定账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

 

 

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联系人:陈胜,电话:***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2051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85727078277

 

 

(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4349

 

 

(4)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93400101001467891500742

 

 

(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122450010400148400000000024

 

 

(6)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0000278890666600002985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